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山东省将着眼于提升区域机械化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依托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培育一批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2024年,力争全省重点遴选培育县级以上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300个以上(其中省级100个);到2027年,全省重点遴选培育县级以上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800个以上(其中省级300个),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良、指挥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对象须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具有规模经营能力,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带地入社等方式,在耕、种、管、收等农机作业环节,近三年年均综合社会化服务面积在10000亩次以上或单项社会化服务面积5000亩次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接受能力强。
另外,要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平时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把服务小农户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为“小散偏”地块及时提供机械化生产服务,着力解决当地农民迫切需要和农业生产关键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发生灾害时,优先服从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度,及时开展应急救灾农机具检修,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抢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
相关工作方案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强农惠农政策项目,积极统筹涉农资金,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通过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相关项目,提升经营能力和水平。加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手、维修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培育力度,育优育强农机人才,全面提升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队伍素质能力。鼓励各地区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毛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