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苗景然 吴思茗) 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第一届“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集体、海事执法标兵”名单,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峰同志喜获第一届“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标兵”称号,成为全国10个获得该荣誉的个人之一。
沉淀匠心之美,展示使命担当。刘峰同志作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的副支队长(原地方海事局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副局长),多年来,认真按照岗位职责及上级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带领全市海事执法人员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及防污染目标任务,连续十年水上交通安全无较大责任事故,为实现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持续稳定起到了积极推动和示范带头作用。
2014年7月,刘峰同志被查出患有淋巴癌,在治疗期间,仍然带病坚持工作,指导处置辖区通航水域严重旱情,确保辖区通航安全。充分展示了交通海事人的匠心之美,集中反映了一名大美海事人的使命担当。
工作中,刘峰同志牢固树立为船民、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始终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效率。特别是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中,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受到了省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充分肯定和赞赏。
分管的污染防治工作被评选为徐州市先进集体,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荣获全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先进集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连续位居全省第一位被省厅通报表扬,水上应急指挥、船舶标志专项检查、船舶超限治理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016年被徐州市政府评为应急管理先进个人;2017年被市政府应急办评为全市应急联动先进个人,被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评为“两聚一高”擎旗手称号;2019年被市交通运输局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获市交通运输局嘉奖;2021年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