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12月5日消息,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对于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协同共治机制不健全、智慧化监管水平不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媒体、社会公众等多方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一是针对协同共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出完善“行刑衔接”“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梳理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
二是针对智慧化监管水平不高的问题,推进信息化在线监管。提出加快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场景建设,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阳光车间”“阳光药店”等建设,鼓励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探索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环节温度系统实施“在线监管”。
三是针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实协管队伍力量。建立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协管队伍,鼓励地方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队伍激励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推广“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制定用编用人计划时优先保障任务重的市场监管所,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首责和药品监管职责。
四是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推广使用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细化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学校、网络订餐平台、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等特殊类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主体责任。
五是针对社会公众等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完善多方参与社会共治机制。提出支持建立食品安全社团组织,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安全用药科普基地、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