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约谈了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因城因地综合施策,调整供应结构,遏制投机炒作,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但是,近一段时间,部分城市房价出现过快上涨,须引起高度重视。
就在8月22日下午,扬州市房管部门召开“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扬州市区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扬州市房管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称,去年以来,扬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市政府连续出台49号、185号调控文件,推出“四限”(限价、限售、限贷、限购)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市场运行总体稳中向好。不过,尽管采取了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措施,但当前仍面临较大的压力:一是投资投机性需求仍然较旺,助推房地产市场涨价预期;二是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政府住房保障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市场中低价位商品住房房源短缺问题凸现;三是部分区域二手房、新房价格倒挂,中介市场有效管控手段不多,进一步触发了购房需求。
据介绍,将按照上级要求和扬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细化落实调控措施,努力保持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方案中指出,接下来扬州将加强房价源头控制。一是增加市场供应,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住房土地合理比例。严格落实每年市区公租房、限价商品房供地比例不少于商品住宅建设用地10%的供应计划。二是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今年规划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20万㎡。三是会同国土部门加大对超期未开发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力度,推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早开工、早上市、早交付。
同时,扬州将坚决遏制投机行为。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优先保障刚需首套房消费者,对于市区范围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给予优先网签、优惠利率等政策扶持。(臧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