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要求,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8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现代快报记者在《通知》中看到,这次联合执法将重点打击售后包租、虚假广告、发布不实信息、签订阴阳合同、变相捆绑销售等行为。
设立三个组,重点整治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要结合当前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售后包租、虚假广告、发布不实信息、签订阴阳合同、变相捆绑销售等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通知》中要求,本次房地产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设立三个组,分别为房产检查组,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由房产部门牵头;房价检查组,负责房地产市场房价秩序及装饰装修检查,由物价部门牵头;土地检查组,负责已出让土地开工、竣工情况检查,由国土部门牵头。
同时,《通知》明确,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四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即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虚假房地产广告。
其中,开发企业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首付贷”,“首付分期”,捆绑销售;经纪机构提供“阴阳合同”避税,强制代办、担保,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行为,均在此次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打击范围之内。
违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个人将记入诚信档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住建部等七部委发文后,7月12日起,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牵头,市建委、物价局、工商局、国土局、环保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已经先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用随机抽查和有针对性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南京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涉及鼓楼、建邺、栖霞等多个区域。检查内容包括“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是否规范、资金监管落实是否到位,有无发布虚假房源、赚取房源差价、挪用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等行为”。同时,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售后包租、炒作学区房价等问题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据悉,在各区前期检查91家开发企业的基础上,此次检查对部分楼盘进行了现场抽查,重点检查违规收费、虚假广告宣传、装修缩水、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同时,在前期检查305家经纪机构的基础上,对我爱我家西康路店、链家西康路店、王祥房产朗诗国际店、林升不动产万科光明城市店、中广置业世纪花园店、南京广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等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现场抽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南京商品房销售总体现场公示规范,经纪机构在经纪人挂牌上岗、销售服务方面总体规范有序。同时也发现,部分楼盘存在未严格执行一价清、捆绑销售、装修交付矛盾集中等问题,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缺失门店经纪人证上墙公示、无合同样本在店内公示、备案证明未公示、发布虚假开盘信息等一系列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立即整改。据悉,下一步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个人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