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万元统筹维修资金 分配至585个小区 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此项分配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5月31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举行发布会,就市区统筹维修资金首次分配的情况进行介绍。 日前,市物业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行统筹维修资金分配的公告》,将2002年11月至2017年底已实现且可分配的维修资金增值收益4500万元,对市区的585个维修资金建账小区进行分配,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时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据介绍,我市市区自2002年11月起根据《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市政府81号令)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2015年11月重新修订了这一办法(市政府140号令),明确规定了统筹维修资金的性质、来源和使用办法等。此次进行分配的统筹维修资金主要来源为维修资金增值部分。统筹维修资金按小区建账,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时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在保障资金安全稳妥的前提下,为争取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该局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实施银行询价制度,保障增值收益最大化。市物管中心严格执行《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款询价管理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目前有14家银行参与定期存款的询价。目前对到期资金分两块阵营进行询价,一是五大国有银行,二是五大国有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标时有局财务审计处和物管处派员监督,并同步进行录像。在保证日常使用的情况下,活期余额每达1000万元,则向备案银行发出存储询价函并公开选择利率最高的银行作为该笔资金的存储银行。目前正在存储的定期存款主要为3年和5年期,累计99笔、18.89亿元,加权平均年利率4.33%,预计到期利息3.68亿元。增值利率高于省内其他城市,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出台增值收益分配及统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安全、稳妥地用好统筹维修资金,该局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经过多方调研,结合我市实际,于2017年12月下发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及统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此办法是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实施细则》后,对140号令的又一补充说明,是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 简化使用程序,推动各小区用好统筹维修资金。统筹维修资金有助于破解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中设施设备更新解决不了的难点、痛点问题,帮助小区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造福全体业主。为此,在制度中规定统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可以参照应急维修程序办理,无需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可实现设施设备的快速维修、更新和改造。 据了解,统筹维修资金的分配,一是保障了广大业主权益;二是受益人为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时能及时得到维修;三是有利于促进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发展。统筹维修资金的分配在我市尚属于首次,在全省也走在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