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日发布消息,该市公积金中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严惩房企及中介拒贷行为,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将被责令整改:未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未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的;未认真履行承诺,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书面文件的;不配合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有关项目资料和企业资料的。
对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限制其商品房网签,将其行为纳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吉凤竹 胡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