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帮”贷款,67人被骗4300多万 去银行贷款不符合条件,中介公司却称可以帮忙。在其诱导下,南京有60多人被骗借了高利贷,不光每个月要还巨额利息,而且一半的借款作为保证金被中介公司扣留。近日,南京玄武警方捣毁了这个诈骗团伙,他们谎称帮助贷款,实际是让受害人通过小贷公司借高利贷,他们则骗取保证金。截至目前,警方查实的被骗金额超过4300万元。
中介“帮”贷款,但要收保证金
去年9月,南京梅园新村派出所接到市民林先生报警,称自己在珠江路一家中介公司遭遇诈骗。原来,去年年初,林先生急需50万元周转资金,去银行贷款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之后,他经人介绍,在珠江路的一家中介公司找一位姓郭的男子帮忙。
郭某表示,公司有渠道可以帮林先生申请一款银行理财产品,5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3年,下款后月利息0.38%。但是,这款理财产品需要3个月才能办下来。林先生等不了3个月,于是,郭某又表示,他们可以帮忙先找小贷公司临时借款,但他们要收取与借款金额相当的“保证金”。“保证金”仅仅是放在公司保存,等到3个月之后银行的贷款下来,林先生将钱还给小贷公司,中介公司也会将“保证金”还给小贷公司,拆借资金利息由中介公司承担。
林先生与中介公司及贷款公司签了借款合同,以房产作为抵押。由于林先生的妻子不同意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郭某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照片找了一名与林先生妻子长相相似的女子,陪同林先生及贷款公司业务员方某一起前往房产部门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
手续办完的当天下午,林先生就收到了小贷公司打来的90万元贷款。根据约定,其中的45万元作为“保证金”留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收取103400元的手续费,而冒充林先生妻子的女子则拿到7500元的“签字费”。最终,林先生到手339100元。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背上高利贷
然而,3个月后,郭某承诺的银行贷款并没有下款。8个月后,郭某称林先生需要支付45万元贷款半年的利息,同时拿出了当时做房产抵押手续的复印件。
由于签合同时太匆忙,林先生直到这时才看清,这是一份高息贷款合同,月利息3.8%。此时,林先生需要支付八个月共136800元的利息,如果不支付,那么这笔钱将从中介公司留存的“保证金”中扣除。
林先生为了拿回“保证金”,他只得支付了13万余元的利息。而此后,郭某所在的中介公司不再承担“保证金”的利息,林先生每个月要支付34200元的利息给小贷公司。迫于压力,林先生变卖了房产,并报警求助。
就在警方展开调查时,梅园新村派出所又陆续接到其他受害人报警,总计12人。他们的被骗经历和林先生相似,但涉及另外三家中介公司。“我们对这4家公司调查后发现,它们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同一人——33岁的邳州人戴某。”办案民警张卜方告诉记者。
67人上当,被骗金额超4300万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人基本上都是去年年初通过戴某控制的中介公司办贷款。到当年9月前后,受害人陆续接到小贷公司要求缴纳借款利息的通知,于是找到涉案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而此时,戴某和相关业务员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避而不见。
综合受害人反映的情况,警方梳理出了戴某的诈骗手段。受害人大多是急于办理贷款,戴某和业务员均称能帮助他们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等受害人上钩后,他们便以银行下款比较慢为由,介绍受害人到一些小贷公司、正规融资机构借款,其中有房产的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而在小贷公司借款时,他们会让受害人多借钱,借款的一部分给受害人,一部分则留在中介公司作为“保证金”。
当小贷公司借款合同到期时,受害人没有拿到银行贷款,又需要还小贷公司的债务,就会迫于压力被嫌疑人诱导“转贷”,即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贷款。“我们目前了解到,其中一名受害人因层层转贷‘平账’,100万元的贷款最后变成了240万元。”民警介绍,警方已经找到67名受害人,他们被侵吞的保证金总计已超过4300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还发现,去年11月,戴某伙同南京某银行业务经理宗某骗取银行资金,金额总计1520万元。
今年3月2日,专案组分头行动,将诈骗嫌疑人戴某及其公司的5名业务员一举抓获,宗某也同期落网。4月8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骗取金融票证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戴某依法批准逮捕;4月9日,戴某诈骗团伙的5名业务员4人被批准逮捕,1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此外,宗某也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查赃款去向。(杨维斌 陈倩 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