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刚)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徐州市区第七期保障性住房进入外墙涂料施工阶段,计划年底前小区室外工程开始施工;市区第二期公租房进入内外墙装饰装修阶段,年底前外墙粉刷完工。按照计划,两项工程今年年底单体工程竣工,明年上半年具备上房条件。
据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主任王成锋介绍,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直是我市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已相继建设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并发放廉租房补贴。按照我市2016年住房保障体系规划,市区重点抓好第七期保障房项目和第二期公租房工程;加快已建成保障房的销售、配租进度,提高入住率。同时,贯彻落实好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方案,积极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逐步实现从实物分配为主到货币补贴为主保障方式的过渡,实现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保障方式,切实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七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力争年底单体竣工验收
据了解,第七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城市北区,天齐北路东侧、三环北路北侧。项目总投资约4.32亿元,由7栋18层、3栋28层建筑及配套沿街商业楼组成,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设经济适用房1416套,户型建筑面积在75平方米左右,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作为居住区配套,小区内还将建设物业、商业、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以及两座大型地下车库。目前,市区第七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在进行外墙涂料施工工程,年底前完成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包括排水、化粪池施工等。按照计划,该项目力争在今年年底达到单体工程竣工验收,2017年上半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申请条件: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注: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本年度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可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48元;三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同批次优先保障无房家庭购房资格。特别提醒,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的,如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其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获得棚户区改造安置、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货币补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情况,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社会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申请家庭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家庭情况真实性作出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徐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徐政规〔2009〕2号)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购房资格,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期公共租赁房年底前外墙粉刷完工
据了解,第二期公共租赁房位于城市南区,欣欣路北侧、姚庄附近翡翠城西侧。该项目总投资约3.6亿元,由4栋18层、3栋21层、1栋20层共8栋高层住宅组成,总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计划共建设1564套住房,设计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户型,面积均在50平方米左右。按照公租房的设计要求,室内将配备简单装修,包括卫生间安装马桶、室内地坪贴铺瓷砖以及墙面、厨卫配备基本的设施等,保障市民添置简易家具便可入住。目前,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室内的装饰装修,以及外墙保温板铺设工程,年底前外墙粉刷可完工。据悉,第二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全部按照商品房标准建设,融入了“混合社区”和“次街生活”等最新设计理念;小区将配套建设物业、商业、小学、地下停车场、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可满足业主的各种生活所需。
来源:彭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