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王巍巍)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徐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起草《征求意见稿》有利于加强房地产经纪和住房租赁经营主体监管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业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业经营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结合有关要求,细化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信息化管理、分档评星等要求,既是规范徐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备案及住房租赁企业开业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经纪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足够数量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人员;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到机构所在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办理网站备案,并到服务覆盖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在开展经营前,应通过“徐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
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卡一码”信息化管理制度。“三卡一码”即徐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监督卡、徐州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信息监督卡、徐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监督卡及房源核验码。
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档评星工作。搭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库,将从业主体按“绿色”“黄色”“红色”进行分档。
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线上申请服务。经纪平台开通“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线上申请渠道,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线上备案服务活动,推行电子版《徐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备案信息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及经纪平台对外公示。
落实网络信息平台责任。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