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担心一房两卖 昆明市国信公证处今年已识破300多本假证
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云南网讯 曾经留迹于街头的各种假证办理已难觅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假证已销声匿迹。在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办公证业务的昆明市国信公证处,今年以来已识破300多本假证,除了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还有公证书。皆大欢喜的是:这些假证都被一一查验出,风险就此挡住……
现场
公证自愿刚需很旺
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存量房交易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24日起,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
记者近日连续走访昆明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后发现,在公证窗口办理公证业务的市民非常多。“万一一房两卖咋个办?还是公证一下比较放心。”一位市民说。
在2楼问询处,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公证从来都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但在很多经济活动,特别是房屋交易中,公证的作用不可小觑。如果不想公证,可以向任意网签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相关工作,也可到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自由网签点申请办理。从8月1日起,当事人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网签、审核备案、缴费、出具《交易告知书》),在一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理完结。
服务
买二手房注意户籍关系
根据有关规定,二手房在上市交易时,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家属的户籍关系应当迁出。但部分房屋过户时,原产权人的户口仍然未能迁出,交易双方急于完成交易或购房人暂时无迁入户口的需要,就将原房东户口迁出问题忽略搁置了。
殊不知这样的隐患在于购房人需要迁入户口时或再行交易时就可能存在障碍,所以无论购买的是不是学区房,对于原产权人户口迁出问题都应当给予足够重视。
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也遇到过一些类似的案例,并建议:如果由公证处直接参与到房屋交易环节中,公证处会特别审查售房人所售房屋的户籍关系情况,要求售房人到学区房辖区派出所开具房屋户籍关系核查证明,以便购房人能准确了解所购房屋的户籍关系状况,当售房人的户口暂时无法迁出时,公证处会特别针对购房合同的目的、学区房交易和户口迁移这些特殊问题,在为双方拟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若出现纠纷时,便于双方维权。
查验
已识破300多本假证
在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一办公室桌上,放着20多本被查扣的假证。有婚姻登记证、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识破后没有往公证处继续上交的,想留下来给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做业务用。
从整个公证处看,今年以来,已识破300多本假证。比较奇葩的是,他们还发现过一起假的公证书。这份公证书从外观上很难区分真伪,最后是通过进系统,查编号,查验出的。
相比起来,身份证、婚姻登记证等的查验要简单一些,一些有十多二十年经验的工作人员,已经有了银行点钞员一样的手感,摸一摸,看一看,就知道证件的真伪了。但保险起见,还是要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验,做到人证合一。
比较复杂的是婚姻登记证的查验,一是时间久远,各地的各种版本比较多;二是一些7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婚姻登记证。这就需要通过民政婚姻登记系统进行查验,或者通过户口、单位、成年人子女等证据链进行锁定。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