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登记经营主体居全国第二位 ◆企业占比提高,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今天(2月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省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省实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1465.9万户,居全国第二位,同比增长4.4%。2023年,全省新登记经营主体216万户,居全国第二位。
“经营主体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巩固,为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了坚实保障。”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贾峰介绍,截至2023年底,全省实有企业数量占经营主体总量的31.8%,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新登记企业占比32.8%,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企业占比的提高,说明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全省实有私营企业449.5万户,同比增长6.4%,增幅居各类型经营主体首位,比经营主体平均增幅高2个百分点。2023年,新登记私营企业70.1万户,同比增长3%,明显好于新登记经营主体的平均增幅。新登记私营企业在新登记各类企业中占比持续提高,达到98.8%,凸显了民间资本在投资创业中的主力军作用。2023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44万户,与2019年基本持平,新增“个转企”4.5万户,有力带动了城乡居民就业,促进了经营主体结构优化。
近年来,山东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开办,畅通企业退出渠道。企业开办网办率超过98%;率先实现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次数达5000余万次,居全国前列。在企业退出领域,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耗时减少一半以上,注销效率大幅提升;2023年起,山东省全面实施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助力1.14万户“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山东省印发实施《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从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等方面制定了24条措施,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省市场监管局个体处处长李小齐介绍,山东按照商标、专利、纳税、社保等标准,完成了499万户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型和4884户“名特优新”分类,分别提出12条分型扶持措施和17条分类培育措施。金融扶持方面,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个体工商户金融伙伴育苗行动”,精准推送优质个体工商户65.1万户,提升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靶向性”;发布首批113款个体工商户专属融资产品和22款融资担保产品,有效缓解了个体工商户缺乏抵押担保的难题。
下一步,山东省将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政策供给,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聚焦财政奖补、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创造运用体系,出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等服务平台,形成一批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性项目、标志性成果。(唐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