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意见》强调,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意见》明确,江苏高考实行“3 1 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我省负责命题。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经教育部批准,江苏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尧 许宸 杨国 编辑/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