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发展步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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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报融媒记者 肖慧 图/徐报融媒记者 秦媛 “融合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新修订)中指出:“融合教育是指将对残疾学生的教育最大程度地融入普通教育。”条例的实施为融合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但很多人仍然担心,一纸文件是否真的可以打破残疾孩子和校园之间的高墙?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特教学校、徐州市融合教育发展指导中心以及部分小学的教师与特殊儿童家长,去探测、感知融合教育在徐州的发展现状。 制度保障融合教育顺利发展 “融合教育,强调的是普通学校接纳所有学生共同参与学习,反对教育体制隔离造成的歧视和排斥,主张通过适应不同差异的教育措施,满足所有儿童的教育需要,促进学生的发展。”徐州市特殊教育发展指导中心主任李之刚阐述了融合教育的内涵。 融合教育在地方的具体落地、实施,要基于对国家文件精神的深刻领会。李之刚介绍:“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提出的四条基本原则中明确指出: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按照上述国家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层面保障融合教育顺利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徐州市特殊教育发展指导中心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徐州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结合全市融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征求本区域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又编制了《徐州市融合教育相关制度建设汇编》。 根据《徐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我市融合教育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残疾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支持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各学段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占该学段残疾学生总数的80%以上,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康)上门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 据了解, 根据我市出台的文件规定,招收的残疾学生达到5人的普通学校,应当设置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职特教教师。所谓资源教室,就是为特殊儿童提供个别化、一对一教育的场所,配备一系列促进特殊儿童康复的检测仪器与设备。每个镇(街道)应依托普通中小学校至少建设小学和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各一个,根据生源状况配备专用设备和专职特教教师,有序接收残疾学生。 我市在经费投入机制上对融合教育予以了有力保障。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残疾人之家特教办学点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和送教上门)。经认定符合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拨付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经费。 2020年初的调查统计,全市已建成学前、小学融合教育资源中心200余所。其中,睢宁、新沂、铜山、鼓楼、泉山、经开区等地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较大,已基本实现学前、小学、初中全覆盖。 伴随资源教室和融合资源中心的推广,我市打造了两支专业师资队伍,分别是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我市先后组织市级融合教育师资培训4期、特殊教育学校新课标培训1期,共培训融合教育资源教师近600人次。另外还建设了巡回指导教师和种子(骨干)资源教师两个团队。经各地推荐,现已组成由12名教师组成的融合教育种子资源教师队伍和近30名经过省级培训的巡回指导教师团队。 健全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为落实政府办好特殊教育的主体责任,我市健全了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建立了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特殊教育发展指导中心,成立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这些平台各司其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2018年,市、县(市)区建立了由教育、编办、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功能是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也是在2018年,市及各县(市)区会同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建立了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专家资源库。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还包括处理地方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争议。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作出安排。下一步,我市还将鼓励和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 今年上半年,省特殊教育发展指导中心主任储昌楼来徐州调研融合教育建设,给予了徐州特教事业高度评价,称徐州的融合教育事业“高大全”,发展势头喜人,徐州特教的春天已经来临。希望徐州的融合教育发展之路,借着强劲的东风,走得更加稳健,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