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2日发布《江苏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细则(试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既是巩固校外机构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互联网 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江苏境内取得icp备案,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平台和机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主动履行备案义务,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所需信息和数据。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备案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培训。凡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活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信息发生变更时,要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 (王 拓)